学报匿名审稿制度
1.审稿人所从事专业应与稿件对口;
2.审稿人要由编辑部研究确定;
3.实行“双向匿名审稿制度”,即审稿人和作者互相匿名,以使作者、审者无顾忌,尽可能保证审稿意见的客观公正。为此要求:在送审的稿件上,不得显示或向审稿人透露作者姓名;不得向作者出示签有审稿意见的审稿签或透露审稿人的姓名。
4.审稿人要按照审稿要求认真负责,字句进行审查,对稿件的学术性评价和刊用与否提出具体意见,以便做到用之有理,退之有据。
5.审稿待遇按《<绥化学院学报>编辑出版工作管理条例》“第四章经费管理”“第十七条”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