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报责任编辑岗位职责
1.在主编、副主编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分管学科的编校工作,包括组稿、审稿、改稿、发稿、校对和退稿等;
2.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新闻出版、期刊管理、知识产权和保密等方面的法规、政策及学报编排规范;积极参加政治学习,勤奋钻研业务,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;
3.根据学报的编辑方针、选题规划和发稿规划,组织分管学科的优秀稿件;
4.对分管的学科稿件进行初审,要把好政治关、保密关、质量关,在认真审读的基础上填写《稿件评审意见书》(内稿坚持外审)。须请校内专家审理的稿件,列出清单,报主编批准。对不能采用的稿件,一个月内作出处理,要写好退稿单,及时交办办公室通知作者;
5.对主编终审确定的稿件,按发稿要求进行发排前的编辑加工,包括:疏通语句、删繁就简、规范用字和标点符号,按照出版规范要求检查检索数据是否齐全、准确、规范,并对名词术语、符号、数字、量和单位、标题层次、书写规范等进行统一处理,然后编写分管稿件的目录、电子稿件所占页码;
6.完成分管稿件的校对业务,校对一般实行三校次,重点文章及难度较大的稿件要增加校次;文稿出样后,须全文通读通校,校对质量应达到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;
7.及时了解自己分管学科的学术动态、编辑出版信息,同校内外作者保持密切联系,深入系、部、室了解教师的科研情况,提出选题建议,及时收集自己编发文章的社会反响,如获奖、复印、文摘或引用等;
8.完成每期学报编校工作后,须将分管的稿件评审意见表汇总,送编务归档,并参加每期学报的发行工作。学报出版后,负责出版质量的全面检查,做出书面小结向副主编、编辑部主任汇报;
9.认真完成编辑部安排的其他工作。